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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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开放大学原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刘卫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刘卫红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违反廉洁纪律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;私欲膨胀,擅权妄为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规划审批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刘卫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卫红开除党籍处分;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刘卫红简历
刘卫红,男,汉族,1964年7月出生,湖南新化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86年7月参加工作,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历任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、局长;肇庆市旅游发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;肇庆市怀集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怀集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;广东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。
(广东省纪委监委)